資源 > 常遇的問題

  • 「時機和際遇」?是甚麼意思?

    聖經說「時機和際遇左右眾人」是甚麼意思?

    傳道書的作者寫了一句令人疑惑的句子—「時機和際遇左右眾人」。有人將此解釋為,有時壞事發生並沒有特別原因。但這是不是真的呢?

    壞事必然會發生。但讓這些事無緣無故發生,這完全與上帝的性情不符,因為同一位上帝連一隻麻雀也不會忘記,祂同時也應許我們「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得多」(路加福音12:6-7)。

    試想想讓事情無緣無故發生是意味著些甚麼,這就是說:可能上帝沒有留心,要不就是祂根本不在乎。這就像是說那全能者不是無能,就是麻木不仁。

    我們知道兩者皆不對。上帝看見一切(詩篇33:13-15)、從不睡覺(詩篇121:3-4),並深切關懷祂的子民(羅馬書8:38-39)。所以我們必須探討另一個可能性—就是當上帝不會直接令壞事發生的同時,祂故意容讓它發生。

    因為人類選擇了行自己的路而非跟隨上帝,上帝「就任憑他們存著敗壞的心,去作那些不正當的事。這些人充滿了各樣的不義、邪惡、貪心、陰險;滿懷嫉妒、兇殺、好鬥、欺詐、幸災樂禍;又是好說讒言的、毀謗人的、憎恨上帝的、凌辱人的、傲慢的、自誇的、製造惡事的、忤逆父母的、冥頑不靈的、不守信用的、冷酷無情的、沒有惻隱之心的」(羅馬書1:28-31)。上帝,簡單說,是從這個表明不想要上帝同在的世界中退出,祂讓世人看看生命中缺少了祂的結果。

    那個結果從人的角落來看就是時機與際遇。雖然上帝沒有失去隨時阻止撒旦和惡魔的能力,但人類透過集體背棄上帝而喪失了祂的保護。結果,「跑得快的未必得獎,勇士未必戰勝,智慧的未必得糧食,精明的未必致富,博學的未必得人賞識,因為時機和際遇左右眾人。」壞事發生是人類選擇的結果;是罪與離棄上帝的結果。但沒有一件是「意外」或在上帝的旨意之外。

    如詩篇所記:「耶和華的眼睛看顧敬畏他的人,和那些仰望他慈愛的人」(詩篇33:18)。那是個應許。(那麼當壞事發生在上帝子民身上時又如何呢?請參看下列相關的網上資料。)
  • 嬰孩洗禮有效嗎?

    應否為嬰兒洗禮呢?聖經對於洗禮有甚麼教導?

    有些教會採用不同的洗禮方法,包括灑水或倒水。這些都是用於嬰兒洗禮的典型方法,是基於這種洗禮能確保他們進入天堂的想法,不怕他們在心智成熟前夭折。嬰孩洗禮的做法就建基於這種有缺憾的邏輯上。

    洗禮並不能確保救恩,更確切地說,洗禮是基督徒內在立志的外在表彰—悔罪並尋求上帝赦免,並獲聖靈的恩賜。所以,洗禮只是歸信過程的開始。

    顯然,嬰兒並不能作出獻上生命順服侍奉上帝的決定;他們不會明白何謂罪或他們如何犯罪。對於尋求受洗的人上帝都要求有這些因素,沒有人能代替他或她作這決定。嬰孩洗禮聽起來可能很好,但就算父母也不能代自己的孩子作歸信的決定。

    那麼未到決志年齡就去世的無辜兒童會有甚麼命運呢?讓我們把問題進一步擴闊:每一個沒有明白上帝真理前就去世的人會有甚麼命運呢?少數人—包括那些經常研讀聖經的人—會明白上帝的計劃,是在上帝的國度在地上建立1,000年後叫這類人復活(啟示錄20:5, 11-13)。
  • 甚麼是「靈魂」?

    聖經中所提到的靈魂是否人類一個不朽的部分…還是完全另一回事?

    聖經不論新舊約都重覆提到「靈魂」。主流基督教一般教導,這個靈魂是人類一個不朽的部分;當我們死亡的時候,它會脫離我們的軀體,視乎我們今生的行為,永遠享受永恆的福樂或承受永遠的痛苦。但深入研究這個詞,就會發現並不是這樣。

    在舊約中唯一翻譯作「靈魂」的希伯來文—“nephesh”—亦有在別處翻譯作「生物」或「人」。這三個是同義詞,視乎我們是看上帝在海中創造「無數的活物[nephesh]」(創世記1:20),「人就成為了有生命的活人[nephesh]」(創世記2:7),還是讀到上帝宣告「犯罪的(靈魂) [nephesh]必要死亡」(以西結書18:4)。

    最後一節經文是瞭解靈魂概念的關鍵。若靈魂不朽,就不能說犯罪會導致死亡。更確切地說,若主流基督教關於地獄的教義是對的,以西結書18:4應該說:「犯罪的靈魂必受永刑」。但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6:23所說的一樣,經文只直接宣告罪的刑罰是死亡,而非地獄永遠的火刑。

    以靈魂能夠死亡為前題,再考慮翻譯作「靈魂」的詞可指一切活物,我們只能推斷聖經所提及的靈魂是活物本身,而非人類的永恆部分。

    對於靈魂的進一步解釋,參看這個詞出現在新約的例子,及有關「人裡面的靈」(約伯記32:8)的資料
  • 甚麼是「人裡面的靈」?

    聖經中有多段經文提及人的靈,所描述的與許多宗教想像為不滅的靈魂大大不同。這所謂人裡面的靈究竟是甚麼?

    大小相近的動物腦袋與人腦之間有何不同?科學尚未能解釋動物腦袋與人腦在思考能力上為何有天淵之別。但聖經中提及上帝給予每個人一個屬靈的部分(撒迦利亞書12:1)。聖經教導人裡面這個靈賦予人心智的各方面,包括自我意識、智力、創造力、品格及性情—一切除了真實屬靈認識外賦予人類能力及知識的(哥林多前書2:11)。

    傳道書12:7提到這靈,說人的靈死時要歸回上帝。有些人將此錯誤解釋為正直的靈要進天堂的證據。但上文下理顯示出這個解釋並不正確。舉例說,經文所指的是每一個死人的靈—不單是正直的人—要歸回賜靈的上帝。上文是談到每個人都經歷老與死的自然階段。

    保羅寫道正直的死人會在他們的墳墓中等候復活(帖撒羅尼迦前書4:14-18)。另外因基督會到地上作王,復活的聖徒亦會在地上,天堂並非基督徒的獎賞。

    傳道書12章的這節經文是該章聖經結論的一部分。經文完整的版本是:「塵土仍歸於地,靈仍歸於賜靈的上帝」。到死的時候,人的軀體會腐朽變回創造時的塵土,而人裡面的靈會歸回上帝。

    甚麼是人裡面的靈呢?是否那人本身呢?若是,傳道書12:7便不合理了。經文清楚說身體會朽壞,但人裡面的靈是否不滅的靈魂呢?許多主流基督教都從古代異教信仰採納了靈魂不朽的概念,不過這並非聖經中的教導。

    人裡面的靈為何在死亡時歸回上帝呢?想想上帝會如何叫死人復活:祂不會簡單將生命放回屍體中,因為即使死後仍保留全屍,屍體最終也會腐壞,就如傳道書12:7所說的一樣。這就是說,大部分人的軀體在復活時已經不再存在。

    所以,人裡面的靈很可能是每個人的永久紀錄,根據這靈,上帝會在所預定的時間叫他或她復活(哥林多前書15:23)。比如說,若有原來建築物的藍圖,就算毀壞了也有可能重建。同樣,上帝能夠依照人裡面的靈所保留的紀錄重新創造一個人。
  • 你可以賺取救恩嗎?

    救恩是可以賺取的嗎?又是否可以失去的呢?

    聖經清楚說明救恩不能靠行為賺取。使徒保羅寫道:「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,藉著信心。這不是出於自己,而是上帝所賜的;這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」(以弗所書2:8-9) 。救恩是在真心悔改及洗禮後(使徒行傳2:38-40),從上帝獲得的免費禮物。

    不過,救恩是我們可以失去的東西。希伯來書的作者警告說,若我們不「更加密切注意所聽過的道理,免得我們隨流失去」(希伯來書2:1),便有機會「忽略了這麼大的救恩」(希伯來書2:3)。那麼我們怎樣避免忽略和屬靈上隨流失去呢?我們必須熱心跟隨上帝的道路生活,這包括遵行耶穌基督對富有的少年人的官的吩咐:「如果你想進入永生,就應當遵守誡命」(馬太福音19:17)。

    為甚麼呢?因為要快樂的不二法門是要像上帝,而這途徑祂已經透過祂的律法解釋清楚。祂的律法是好的,所以為了我們的好處與我們身邊的人的好處,祂希望我們遵守。我們必須知道上帝的律法對祂非常重要,以至需要耶穌基督為我們的不順服而死。這應該會帶領我們作選擇,並努力避免犯罪。

    聖經告訴我們「人人都犯了罪[犯了上帝的律法]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」(羅馬書3:23)。只有當我們真實悔罪,基督的血便去除我們每次犯罪所帶來的死亡刑罰。悔改包括轉離罪惡,並跟從上帝和祂的律法。

    救恩雖然不能賺取,但若我們不留在生命的窄路上(馬太福音7:13-14),救恩便會失去。順服上帝「使人自由的全備律法」(雅各書1:25)應該是我們對耶穌的犧牲與赦罪和救恩的禮物的自然回應。
  • 如果我的家人反對我的信仰,我應該怎麼辦?

    如果家人之間在信仰上有所衝突,聖經中有甚麼建議可以協助化解問題?你應否嘗試改變你的家人,令他們歸主?

    我們理解到,如果家人之間持有強烈但並不相同的宗教信念,這樣的處境可以相當困難。耶穌基督曾經預先警告基督徒,跟從屬神的生命之道,有可能引發這種痛苦的衝突(馬太福音10:34-37)。與此同時,基督徒要盡量維持與家人的和諧關係。這樣的處境須要愛心、諒解和恩慈。在大部分的情況下,基督徒如果循着這個方向行事,便會發現衝突和態度會隨時日而軟化下來。

    很多人誤以為基督要他們把自己的信仰強加於身邊的人身上。使徒彼得卻告誡我們,要常作準備,以溫柔敬畏的心「回答各人」(彼得前書3:15)。如果有人不感興趣或者覺得反感,我們便不應勉強他們接受我們的信仰。

    我們要留意這個預言,說明基督怎樣處事:「壓傷的蘆葦,祂不折斷;將殘的燈火,祂不吹滅」(馬太福音12:20)。也就是說,祂不會勉強任何人接受祂的道—即便這樣做輕易得不過是把已經折彎的蘆葦扭斷,又或是把已經將盡的火種吹滅。

    當時還沒有到神要建立祂的國的時候。現在仍然不是時候。神有一個為所有人預備的計劃,但祂不是要呼召所有人同時認識祂的真理。當然,首先被呼召的人也不可以此自誇(彼得後書3:9;哥林多前書1:26-29)。

    要以尊重和溫柔對待身邊的人,不要批評他們的宗教信仰。不要試圖以他不對或你才正確的理由游說他們。神會按祂所定的時間,呼召他們,讓他們明白(約翰福音6:44)。在祂作工以前,任何「講道」他們很可能都難以吸收,甚至會產生敵意。要緊記,一個基督徒作好榜樣,對所有認識他或她的人來說,都是無價的事奉(馬太福音5:13-16)。

    請記住,如果有人不明白你所作的是甚麼,他們很自然地會對你改變宗教信仰或行為感到關注。雖然你不認同他們的信仰,但是你可以理解和尊重他們的關注。請不時向神尋求智慧和引導,以便你應付每天所遇到的挑戰,而且協助你創造和維持健康的家庭關係。
  • 我為甚麼要上教會?

    基督徒是否一定要參加教會?還是,其實可以用「獨行」的方式,做一個獨立基督徒?

    有人會懷疑,參加教會崇拜是否基督徒生活中確實所需的一部分。他們可以在家中守安息聖日;如果毫不要緊,為甚麼要舟車勞頓,每星期上教會?

    不過,聖經明言這是要緊的。有人真的無法出席崇拜,但對於能夠出席的人而言,聖經說:「又要彼此相顧、激發愛心、勉勵行善。你們不可停止聚會,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,倒要彼此勸勉,既知道那日子臨近,就更當如此」(希伯來書10:24-25)。

    正當末世日漸臨近,撒但將會愈發大力攻擊屬神的人(啟示錄12:12)。因此,簡單來說,我們事實需要大家—為了互相勸勉、互相激發一份熱心,要按屬神的方式生活。如果我們刻意要從弟兄中隔離出去,箴言27:17所提出鐵磨鐵的效果便無法達成。每星期的團契生活,好處多不勝數,好像支持、鼓勵、一同成長、友誼等等,而包括希伯來書10:24的經文也命令我們應該參與其中。
  • 甚麼是拜偶像?

    究竟甚麼才構成拜偶像,而神禁止人拜偶像的命令又如何應用在今天的基督徒身上?

    現今大部分人對拜偶像的概念,大概會認為是指異教徒屈身下拜一些容貌古怪的偶像—例如雕刻出來的形象或塑像。那只是拜偶像所包含的其中一部分,但是現今我們大部分人已經不會這樣做,那麼神禁止人拜偶像的命令又如何應用在今天的基督徒身上?

    在欽定本聖經中,共有三個不同的字同時給翻譯成「拜偶像」,每一個(即teraphiym、kateidolos和eidololatria)的中心概念,都是指服侍或朝拜獨一真神以外的其他東西。

    使徒保羅寫給歌羅西人的書信的其中一句,為我們提供了拜偶像的一個現代應用方式。他提到,「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」(歌羅西書3:5)。

    因此,拜偶像不獨指向塑像、雕刻或圖畫朝拜。當我們重視任何東西多於我們重視神的時候,拜偶像便已經發生。如果我們花很多時間思想我們的英雄人物,過於我們思想神,那便是拜偶像。如果我們心中所想盡都是最新的產品或我們個人的儀表,那便是拜偶像。如果我們視家庭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,那更是拜偶像。

    當神說:「除了我以外,你們不可有別的神」(出埃及記20:3),祂所說的,不獨是想像出來,而且在今日看來已經相當無稽的的神明。祂所說的,是侵佔祂在我們心中本來居首的位置的任何東西。要解決這個問題,其實很簡單(但又同時很困難),就是聽從基督在馬太福音6:33的告誡:「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。」

    沒有任何東西應該排得更前。
  • 基督徒應怎樣看待舊約聖經?

    就基督徒的生活而言,舊約聖經是過時、多餘,還是仍然有其價值?

    在很多現代的宗教著作中,你很可能會碰到對舊約聖經有相當程度的偏見。這些偏見並不是建基於耶穌基督又或是早期神的教會的教導。

    現今的人會工整的把聖經分成舊約和新約兩部分,但是基督和祂的門徒並沒有這樣的區分。「經」,對他們來說就是現在我們稱為舊約的記載。當保羅督促提摩太「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……,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」(提摩太後書2:15),其中所謂「道」,就是指舊約。

    同一卷書的較後部分,保羅提醒提摩太:「你是從小明白聖經,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。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、都是有益的」(提摩太後書3:15-16)。同樣地,他所指的聖經就是舊約。

    今天,我們讀這些經文的時候,會將之視為新約的記載,這當然是對的。不過,如果有人拒絕承認保羅實際所引述的聖經,即舊約,他便是大錯特錯了。

    同樣地,很多宗教作者和教師都犯下那個錯誤,只求在新約的基礎上建立神學理論。他們主要的動機似乎出於唯信仰論,即是反對神的律法。他們通常會試圖矮化舊約的記載,甚至全盤置之不理。他們錯誤地以為,除非新約經文有所印證,否則所有「舊約」的律法對基督徒來說都已經過時。這不是我們對待神的話語的方法。你可以看到,聯合神的教會的出版物會引用舊約的經文,就如新約作者在各卷書中引用舊約一樣。

    基督的話是何等的真實:「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」(馬太福音4:4)。
  • 甚麼是「聖靈的洗」?

    聖經有提及用水施洗(即浸進水中,代表舊我的死,然後從水中出來,代表重獲新生)。不過,所謂聖靈的洗,所指的又是甚麼?這是否指說方言?

    馬太、馬可和路加都有提及耶穌用聖靈為人施洗(馬太福音3:11;馬可福音1:8;路加福音3:16)。這是一種象徵,代表基督把聖靈給予基督徒。

    五旬節教派宣揚「聖靈的洗」使受洗的人「說方言」,原因在於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在五旬節當天發生的特別事件。不過,今天很多教會所說的「說方言」,與聖經中使徒行傳和哥林多前後書所記載的並不一樣。公元三十一年五旬節當天發生的事件 (使徒行傳2:4-8)是一次溝通上的奇蹟—明顯地,在那次事件中,最重要的不是說而是聽。希臘文中被翻譯為「方言」的一個字是glossa,意指「語言」,而「說方言」的奇蹟只是指會眾中的每一位都能以他們的母語(語言)聽明,不論使徒以何種語言講道。

    與此同時,個別的早期教會,尤其是哥林多,具備以不同語言講道的超自然能力。在這情況下,講員可以運用一種會眾可以聽明的語言,就好像對操西班牙語的會眾說西班牙語,又或是對操法語的會眾說法語。哥林多教會中的一些人對能「說方言」感到自豪,卻忽略了一個事實,就是他們應該時常運用他們的屬靈恩賜來服侍其他人。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候,就曾在第十四章特別處理這個問題。

    保羅提醒哥林多的基督徒,如果會眾聽不明白,那麼能說別國語言便沒有甚麼真正價值。他告誡他們,要專注在可以聽明的溝通方法,而非他們的語言能力。

    所有聖經中的例子,與現今的「說方言」,由講員進行無法理解的演講,在性質上都有很大的差異。保羅和約翰都警告基督徒,切勿被看似屬靈的現象所迷惑,他們指出,就是惡魔的靈有時也會假冒屬靈的恩賜來欺哄人(提摩太前書4:1;約翰一書4:1)。
  • 甚麼是哈米吉多頓?

    在文學作品和小說中,常常有關於哈米吉多頓的點子。不過,《聖經》中就哈米吉多頓記載了些甚麼?

    如果你聽說哈米吉多頓不是一件事件,你也許會感到驚訝——那是一個地方。《聖經》提及哈米吉多頓只有一次,就在《啟示錄》16:16:「那三個鬼魔便叫眾王聚集在一處,希伯來話叫作哈米吉多頓。」其實,哈米吉多頓由兩個希伯來字組成:Har Megiddo,意思就是「米吉多山」。

    一般(但頗為誤導)的概念是,哈米吉多頓將會是正邪兩股力量在世界上的最後激戰。不過,這種說法在幾個重點看來並不正確。

    哈米吉多頓——更可能是米吉多山所俯瞰的耶斯列谷——其實是這個世代的最後大爭戰醞釀之地,但不是戰場。戰場的所在並不是米吉多山,而是接鄰耶路撒冷的約沙法谷,通常被稱為汲倫溪谷(見《約珥書》3:2,9–16)。

    儘管人們普遍有說哈米吉多頓大戰的概念,《聖經》並沒有具體預測到在基督再來的時候,人類確實會有兩支軍隊在說哈米吉多頓會戰。不過,《聖經》的確明說,鬼魔的靈會把東、西方的軍隊招聚來到這個聲名狼藉的山谷(《啟示錄》16:14),他們會來到耶路撒冷,與再臨的耶穌基督爭戰(《啟示錄》16:14;19:11–21;《約珥書》3:12–14)。
  • 甚麼是「信」?

    「信」的概念多次出現在《聖經》的不同地方。甚麼是「信」,而「信」又對我們有甚麼意義?

    《聖經》這樣給「信」下定義: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」(《希伯來書》11:1)。世界上主要依賴科學的方法,所有事實必須利用可以觀察、可以量度的證據和實證數據驗證、再驗證,在這前提下,聲稱「信」這種無法觸摸的東西既有實質又有證據,似乎荒謬可笑。不過,這就是「信」的核心所在。

    在《希伯來書》11章(還有《新約聖經》多處地方)中,「信」是翻譯自pistis這個希臘字,而這個字可以同時譯作信仰或保證。要有「信」,就是相信神,並同交託給祂。「信」可以始自觀察自然奇妙的創造,在那裏可以看見我們的造物主計多無形的屬性(《羅馬書》1:20)。不過,「信」不可停留在這個階段,必須長大,變成有神的聖靈恩賜力量、又積極又活潑的信心(《雅各書》2:18–20;《以弗所書》2:8;《加拉太書》5:22)。

    《希伯來書》11章其餘部分進一步描述好幾個男男女女,他們都是「存著信心死的,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,卻從遠處望見,且歡喜迎接,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、是寄居的」(13節)。對於神的應許,他們的「信」是多麼的強烈,以致他們可以在靈裏看見。他們未來的家鄉,就是神的國,對他們來說是何等的真實,一如他們四周所見,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
    《聖經》說:「人非有信、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.因為到 神面前來的人、必須信有神,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。」(《希伯來書》11:6)。「信」——絕對而且毫不動搖地相信神的應許全皆真實——是要進入神的國所必須有的。《希伯來書》11章提及的信心偉人中,我們看到:「所以 神被稱為他們的 神,並不以為恥,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」(16節)。那個神所應許、永遠長存的城,必須有「信」才可到達。
  • 吸煙是罪嗎?

    《聖經》有沒有譴責吸煙的行為?《聖經》有甚麼原則可以應用到吸煙上?

    《聖經》沒有特別提及吸煙,那是一種相對現代的行為。不過,《聖經》確實有適用的原則。其中一段針對事情核心的主要經文記載於《哥林多前書》6:19–20:「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?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,住在你們裡頭的,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,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。」(和合本)。

    神創造了我們,而耶穌基督又犠牲祂的生命,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。由於這兩個原因,我們是屬於神的,而我們不得傷害神的產業——我們的身體。今天,許許多多的科學證據都確定,吸煙事實上會嚴重損害人的健康。

    如果有人只是偶爾吸煙,尼古丁和焦油的份量可能相對較少。不過,為甚麼我們要刻意把這些有毒的化學物質吸進我們的身體?吸煙人士每吸一口煙,都會對身體帶來傷害。就算你不吸進去,身體仍然會透過口腔和鼻子的粘膜吸收有毒的化學物質。

    另一項《聖經》有關吸煙問題的原則是:「要愛人如己」(馬太福音22:39;利未記19:18)。有科學文獻清晰記載二手煙的傷害,以及與吸煙有關的健康問題所涉及的鉅大開支。因此,基於對其他人的愛心,基督徒應該選擇不要吸煙。這些原則讓我們知道,吸煙其實是罪。

    對很多人來說,問題不僅是決定戒煙這一回事,而是要掙脫身體的依賴性並不容易。這其實是另一個解釋為甚麼吸煙是罪的原因。吸煙會上癮,導致吸煙人士因養成這種危害健康的習慣而成為奴隸。請留意保羅在《哥林多前書》6:12提到:「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那一件,我總不受他(它)的轄制。」(和合本)。

    要中止吸煙的習慣,立下個人承諾是必需的,定期向神祈禱尋求幫助,也是一樣。你甚至時需要向受過訓練、懂得處理尼古丁成癮的人士尋求意見及/或治療。